问题 | 强奸罪怎么撤销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并无撤诉之权,原因如下所示:
首先,强奸犯系属于社会公诉案件的范畴之内,此种类型的案件并不允许受害者选择撤诉。尽管受害者能够通过证言证实其在案发之时并非处于被强迫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并因此不构成犯罪,然而这种情况并不等同于撤诉行为,而是案件事实被澄清后的结果; 其次,若公安机关已对该类案件进行了刑事立案,除非出现嫌疑人死亡、案件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等特殊情况,否则此类案件将不会被撤销。即便受害者提出撤诉请求,公安机关亦不会予以采纳,因为刑事案件中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取决于受害者是否愿意追究,而这是国家公权力的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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