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年前的强奸罪如何举证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强奸罪的证据,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被害人的陈述,这往往是直接证明强奸行为存在与否的关键性证据; 其次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在立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作为直接的行为主体,其提供的证据相对来说更为直观; 此外,还有可能涉及到受害者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例如被撕裂或破损的衣物、衣扣等,以及现场遗留下的刀具、棍棒等凶器; 最后,受害者可能遭受性侵犯并在现场遗留下含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物、卫生巾等物品,这些都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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