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由哪个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的执行机构分别为被取保候审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或指认为居所的派出所承担具体监控工作。
对于被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措施,除情况紧急外,在执行此类措施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应将通知事项送达被监视居住者的家属。 此外,负责执行的监管机关还需严格监督被取保候审以及被监视居住人是否按照相关法规行事,如未获得相应审批许可即离境外出等行为。 倘若被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对象有任何违规行为且性质较为恶劣时,监管机关有权采取逮捕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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