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财保可以协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程序中,针对取保候审所涉及的财产担保金额,通常难以进行有效的协商。
关于这部分内容,我们可以理解为,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并非由当事人单方面自行决定或协商,而是受到一系列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确保诉讼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其次,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自身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再次,案件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 最后,根据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多重因素,由决定机关进行综合考量后,最终确定出一个合理且适当的保证金数额。 通常来说,决定机关会根据每一起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设定一个符合情理的保证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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