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相当于逮捕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与逮捕并非相等之概念。
所谓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部门、检察院以及各级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尚未遭受逮捕之身或是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为了防止他们逃避调查、起诉及审判程序,依法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以便及时出庭受审。 相比之下,逮捕则是对已有确凿证据证明犯下罪行并且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如果仅通过取保候审仍无法有效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安全,那么便应依法实施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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