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主要针对如下几种类型的人群实施:首先是犯罪行为相对轻微,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刑事处罚者;
其次是虽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将不会对社会产生实质性危害者; 第三种情况则是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等群体,此类人员若处以取保候审亦不应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 此外,对于已经结束羁押期,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也可以适用此项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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