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交警并无法直接实施取保候审程序。
因违法行为而被拘留在看守所或拘留所内的罪犯,通常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取保候审的决策。 交警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其主要职责在于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等相关事宜进行处理与协调。 然而,在特定的案件处理过程中,交警所收集到的证据以及掌握的相关情况,有可能成为相关部门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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