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就是逮捕了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与逮捕并非同义词,二者之间存在明显区别。
所称取保候审,乃中国法律中所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性措施,具体而言,即对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若尚未遭到逮捕或者已经捕获但需变更强制性措施的对象,依法律程序由警察机关、检察机关及审判机关等司法机构对其勒令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随附保证书,以确保其按照要求随时到案受审,且在此期间不进行羁押或暂时取消其羁押期限。 相较之下,逮捕则是针对那些已有确凿证据认定其构成罪行,并且可能会被判定犯下类似故意伤害罪等重罪的嫌疑人和被告人,如果仅仅采取取保候审这种手段无法达到有效防止其产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目的时,才会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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