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都办什么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障公正司法与个体权益方面,我国法律制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是辩护律师设置了一道重要防线,那便是取保候审制度。
该制度赋予了当事人及代理或辩护人向案件办理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而这项申请将会由案件办理机关基于对该案件的全面调查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面临的社会风险进行认真评估和考虑之后做出回应。 如果经过审查符合条件并获得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在此期间可以获得相应的人身自由,还须提供担保人表明自己有能力承担义务或缴纳保证金,以表明其具备履行守约的经济能力。 然而,为确保诉讼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公共安全不受威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这一阶段仍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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