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的实施主要涵盖了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
总体而言,如若犯罪嫌疑人身负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之责任,亦或是涉及到因可能被判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而需要限制其自由的具体情节; 抑或是可能面临着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罚且经过判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的情况下,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此外,对于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同样也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只要能够证明这些因素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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