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后是不是都要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拘留者并不必然都需要获得取保候审这一要求相对宽松的刑事司法救济措施。
逮捕作为一种显著严苛的刑事强制手段,意指已有确凿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确实曾犯下应受惩罚的罪行,而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可能会面临徒刑甚至更严重的刑罚,且此时采用取保候审并不能够防止其对社会产生潜在风险。 然而,对于取保候审这种方式的应用,的确需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可能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可以独立执行附加刑的嫌疑犯; 同时,也必须是可能会判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原则上不会引发社会安全性问题的嫌疑犯。 在现实操作过程中,究竟是否应该将强制措施调整为取保候审,还需全面斟酌案情、疑犯行为表现及其他各类相关因素多方面进行考量和权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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