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人需要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公诉的被告人,可以予以取保候审。
具体而言,应符合的情况包括:首先,可能会被判管制、拘役或独自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若认为该当事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惩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给他的行为带来社会危害性时; 第三,如果当事人患有严重的身体疾病,以至于无法自我照顾,或是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前提是这样做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羁押期限已到,仍未结案,此时也可以考虑为当事人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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