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案件的主体是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取保候审此一诉讼程序之违法行为的案件中,主要涉案人员涵盖了已遭拘禁的刑事罪嫌者、被告以及他们的合法代理人均会受到这一程序的影响。
已被依法逮捕拘押的刑事犯嫌或被告享有向法院提出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力; 而他们的合法代表,如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是辩护律师,同样具备了代替申请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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