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算管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所谓的管制措施。
此项制度,实质上属于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适用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诸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这一类司法机关对那些尚未遭受逮捕或在遭遇逮捕之后以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替代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者进行处理,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 为了防止这些人员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捕,司法机关会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向他们出具保证书,以此来保证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对他们的羁押。 然而,管制则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类别,它并不涉及对罪犯的关押,而是通过对他们的一定程度的自由加以限制,借助于依法实行的社区矫正体系来实现惩罚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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