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转逮捕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那些已经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话,法庭有权对其进行逮捕处理。
例如,未得执行机关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居住之市、县,对证人作证过程造成干扰,故意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他人提供虚假证言等行为,均可视为情节严重。 此外,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犯罪事实,且该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无法有效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时,法庭亦有权对其实施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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