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后的取保候审要谁批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拘捕之后,请求取保候审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许可批准方可执行。
若在调查阶段已有人员被拘捕,当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或法院进行审判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那么检察院或法院有权批准他们进行取保候审。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也充分尊重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权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