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事拘留的情况下办理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如下:首先,如当事人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之附属刑法者;
其次,如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惩罚,并且取保候审无法引发严重社会危害者; 再者,若犯罪嫌疑人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其生活已无法自我料理,或者女性为孕产期或哺乳期之母亲者,且取保候审也无法引发严重社会危害者;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身陷牢狱之时限已经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亦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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