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录几次口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限内之口供记录的次数并无确切之规定,这主要与案件本身的错综复杂及侦查工作所需相关联。
通常情况下,若刑事调查机构判断有必要进一步挖掘案件信息资源,亦或获取了新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即有可能再次要求取保候审状态下的嫌疑人接受口头讯问。 然而,在此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以确保嫌疑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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