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案件取保候审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处理轻微罪案时允许进行取保候审的适宜条件,这种情况较为常见。
具体来说,可考虑有管制、拘役或可能独自适用附加刑法的情形; 或有可能被判处罚金以上刑期,且实施取保候审无可能产生任何社会风险的状况; 对于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已然或正值哺乳期妇女的,继续执行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 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 总的来说,在决定是否允许取保候审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到案件的性质、情节和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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