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几天可办理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安机关针对刑事案件展开相应侦查工作之后,被依法拘留的人员通常有机会在该阶段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具备了特定的天数规定。 对于能否进行成功的取保候审申请,决定权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满足我国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条件。 例如,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可能被判处诸如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于原判刑罚之外的附加刑法规定的刑期内; 或嫌疑人本身存在严重病症、无法自主生活,妊娠期妇女或者正在亲自哺乳新生儿的母亲等情况时,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保护措施之后,通过取保候审实现社会安全威胁性的最小化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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