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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个房产抵押的顺序有何规定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多重房地产抵押权顺位的规定如下:
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权益应优先于尚未登记的抵押权;
已经登记的,则应根据其办理顺序排列,若登记时间相同,将按照各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份额予以分配;
对于未进行过登记的抵押权,应当依据债权比例公平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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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2: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