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所用什么条件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如下条件中的任何一项,他们将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首先,若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罪判决,可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其次,若可能因违反刑事法律而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但经充分评估和判断后,发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太大的社会风险,也可以考虑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再次,当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计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通过细致地取证和分析后,发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时,同样可以考虑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羁押许久,然而案件尚在处理之中,暂时无法得出确切的判决结果,此时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考虑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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