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必须本人去吗法院判决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之手续,未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处理。
依据通常做法,在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人、近亲属或是辩护律师皆拥有向司法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 取保候审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尚未进行逮捕或者在逮捕之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旨在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接受传唤,并对其不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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