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多长时间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法院判决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在刑事司法程序中,涉案人员在被羁押之后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具体时限并无明确且固有的规定。
是否给予许可并非仅因时间的推移而定,而是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自身状况及相关法律条款所设定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在以下几种情形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其一,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二,若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 其三,若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也可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这样做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风险;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考虑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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