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取保后材料都要送检察院吗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刑事拘留后被批准取保候审这一情况,案件材料并不一定都需要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
这主要是因为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所决定的。 若公安机关在完成侦查工作并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足,有必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时,便会将案件材料提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然而,如果经过侦查后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行为的存在,那么案件材料则可能不会被移交给检察机关。 在此种情形之下,被取保候审的涉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与此同时,涉案人员及其辩护律师也应该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以便能够及时掌握公安机关的侦查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侦查终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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