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前需要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实施之前,并不必然意味着必须先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
拘留这项措施往往是由公安机关在初步判断有必要对涉案人员采取迅速而严厉的措施时所主动采取的,而相较之下,取保候审无疑是一个更为宽松且人性化的刑事司法手段。 在特定情形之下,部分犯罪嫌疑人或许能够在案件的早期阶段便满足取保候审的各种规定,从而跳过拘留的环节,直接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 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十分恶劣,或者有可能对刑事诉讼的顺利展开造成阻碍等因素影响,公安机关也可能会选择首先对其实施拘留,然后在接下来的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该名犯罪嫌疑人具备了取保候审的资格,再将其强制措施调整为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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