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什么时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通常系指在刑诉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刑事司法机构针对未被逮捕或已逮捕但需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程序,通过要求其提交保证人、缴纳保证金,并向其发出保证书,承诺随传随到的方式,对于其进行临时性的羁押限制或暂时解除原有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措施。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自首次被侦查机关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便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然而,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则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作出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