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诉必须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撤诉与被责令提供保证金或担保人以获得自由等待审理的司法程序——即取保候审并无必然关联性。
撤诉是指由原告当事人主动撤销案由与诉讼请求的行为。 而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审判过程中可能会受到轻判的措施,如管制、拘役或者适用独立附加刑的可能性; 如犯罪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等。 因此,撤诉与刑事案件中的取保候审之间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 取保候审的决定主要依据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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