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校学生涉嫌触犯法律法规,则需在满足特定条件后方能获得取保候审之机会。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在刑事诉讼环节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诸多司法机关对尚未来得及进行逮捕,亦或是已经通过逮捕程序而需要变更为其他更为适当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从而对其实施的一种非羁押性或暂时解除羁押的强制措施。 对于涉案的学生而言,是否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全面权衡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以及他们自身的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若犯罪情节轻微,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增加; 又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额外的风险等情况下,都是可以尝试申请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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