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取保候审有哪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主要包含有:第一种,该案件不应再受到刑事追责的范畴;
其次,原来制定的取保候审时限已经逾期结束; 此外,如若发现当时所做的取保候审决策有所偏差或不当,便需要据此作出相应的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而监视居住的期限则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理工作不得间断进行。 当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满的情况下,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必须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及其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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