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指在发生刑事案件后,为了保证公安检察院法院三大诉讼部门能够正常进行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调查,起诉及审判工作,而通过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交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干扰调查、起诉和审判活动,同时又要求他们必须做到随时听候传唤,随地听候到案,从而实现的一种严厉的司法强制手段。
满足取保候审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4.对于已经被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理完毕,仍需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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