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限从何时算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指出,自做出取保候审决定之日起开始计算,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时长上限为十二个月。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监视居住方面,其最长期限也不允许超过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应制度,比如,未经执法机构的批准,不能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区域; 有关其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的任何变化情况都需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上报给执法机关; 接到传唤通知后,应按照要求及时到岗等等。 若在这期间违犯上述规定的话,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面临部分或全部没收的处罚,并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深刻反省,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实施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