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叫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源起于刑事诉讼领域中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三大司法机构,旨在保护那些未曾受到逮捕或者逮捕后有必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
这种措施旨在避免他们为了逃避法律的追责而逃离或藏匿,更有针对性地做出了防止这些涉嫌犯罪者逃跑、犯罪行为的预防和处理,以确保他们能够接受公平公正的审查和判定。 这种做法主要通过让他们提出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签发必须严格遵守的保证书来实现,并且还需保证他们随时待命,以便随时接受传唤,从而达到对他们的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目的。 通常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增加; 或者如果他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 又或者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都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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