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条件取保候审最好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术语广泛应用于刑事诉讼环节中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尚未遭逮捕或被逮捕之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
为了达到此目的,相关部门通常会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还必须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此确保被担保者能够配合司法程序,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进行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 以下四类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率相对较高: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则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4.羁押期限已届满,案件仍未审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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