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满撤案文件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终止后撤案之相关规定,主要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应条款为之。
取保候审期届满之际,若案件侦查工作已经圆满完成并且确认不应被判以刑罚,则应果断撤销此案。 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之最长期限设定为十二个月。 在此期间内,司法机构仍将继续对该案件展开深入的侦查询问工作。 一旦取保候审期限到达,司法机关通过进一步的侦查核实,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并无犯罪行为发生,或者其所构成的犯罪事实微不足道、社会危害性极小,无法被认定为罪行,或者罪犯之犯罪行为已超过法定追诉时效等状况出现时,应该果断注销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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