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检取保候审法院能继续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已经在公安机关、检察院阶段成功获得取保候审的案件,法院亦可酌情决定是否批准其继续保留取保候审资格。
法院将结合案情的具体状况以及被告方的行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分析与考量,进而依法作出是否续行取保候审措施的决策。 值得一提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案件中,若被告方能够持续地遵循公检阶段所设定的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同时案情并未出现重大变动,并且法院认为对该被告方实施取保候审并不至于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及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不良影响,那么法院往往会选择继续维持其取保候审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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