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警方通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释这一执法程序通常是由警方制定,并且由他们宣布并向相关人员通知。
然而,在特定的情况下,检察院以及法院也拥有决定并发布通知的权力。 保释,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那些没有被逮捕或者已经被逮捕但是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会出具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会被拘留或者暂时解除拘留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实施保释:(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采取保释的话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如果采取保释的话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 (4)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到期,而案件仍然没有审理完毕,那么就需要采取保释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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