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省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时间并无明确规定必须在特定时刻执行,其主要受到案件特殊情况及相关司法机构工作进展状况的影响。
一般而言,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取保候审的申请通常会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或是审判阶段提出。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需要全面权衡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体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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