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保证金交给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保证金应当上交至负责执行该强制措施的机构——通常情况下是依法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公安部门。
这笔款项常被称作“取保候审保证金”,它代表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自身行为的承诺和担保,即确保他们不会干扰或逃避刑事诉讼程序。 公安机关在收到保证金之后,必须向缴纳者开具正式的收据以示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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