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最后一天如何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期限的终止日期通常依据原定结束日期来计算,这一规定从相关部门所做出同意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时间开始算起,采用自然日作为计算单位,其中包含了所有的公共假期和休息日。
例如,若在1月1日被批准进行为期12个月的取保候审,那么该项措施的最终截止日期将是次年的同一天——即1月1日。 然而,如果届满日期恰好落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那么该日期将会自动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首个工作日。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到期之前,负责执行此项措施的机构应当及时地做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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