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判刑国家赔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接受了取保候审之后却并未受到法律制裁者,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承当国家赔偿之责。
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而非最终的刑事判决结果。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最终被判定为无罪或者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其行为并不构成应受刑事追诉的条件,那么在此期间因被羁押所遭受的损失,他们有权向国家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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