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诉前几天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诉之前数日便能申请到取保候审并非全无可能。
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适用于那些涉嫌罪行较轻、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是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的被告人。 因此,在公诉前几天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必须全面权衡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表现以及是否存在可能干扰刑事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潜在风险等诸多因素。 若满足上述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且经过相关司法机构的严格审批,那么便有望成功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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