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谅解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时,便有可能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这份谅解一般可以将被告或是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合理降低,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过程来说,无疑是一个十分有利的依据。 取保候审这一概念,主要应用于刑事诉讼程序之中,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那些尚未被逮捕或者已经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对他们的羁押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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