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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开庭谁打电话通知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案件中,关于开庭的通知大多将由法院方面负责发布。
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采用电话、传票等多元化手段,向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发出有关开庭日期、地点等关键信息的通知。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检察院亦有可能参与到这一通知过程之中。
此举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当事人能够及时收到开庭通知,从而保证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
然而,无论由法院或检察院负责通知,当事人均需保持通讯渠道的畅通无阻,关注相关通知,并严格遵守规定,准时出席庭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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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8: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