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案件多久宣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案件宣判时限,其并不具有固定不变的期限设定。
通常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公诉类别的案件进行审查和处理,应自收到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审判,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的期限。 但在特定情况下,若案件涉及到可能被判处极刑(即死刑),或是存在本法则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者,需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将审判期限延长至三个月以上。 如遇特殊情况仍需进一步延长的,则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待获得批准后方能实施。 此外,若案件涉及到补充侦查等事项,其审判期限亦将相应地予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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