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有哪些证据会被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尽管已采取保释措施进行候审管理,然而这并不象征着案件的终结或者刑事诉讼程序的完结;
相反,案件仍保留着被提起公诉的可能性。 为了详细解释这种可能性,我们将列举出五种可能导致被告被起诉的关键性证据类型:首先是被害人的陈述,若被害人提供了清晰而有力的证词,直接指向并确认了犯罪嫌疑人的罪行; 其次是证人证言,证人的证词可以有效地证明犯罪事实的真实发生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参与程度; 第三类是物证,如作案工具、犯罪现场遗留下的与犯罪行为密切相关的物品等等; 第四类是书证,其中涵盖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合同、信函、票据等书面资料; 最后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承认了犯罪事实的存在,或者其供述出现自相矛盾、与其他证据不相符等情况时,都有可能成为被起诉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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