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丢了在外地能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在外地通常是可以进行补办的。
倘若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地点是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那么就可以前往该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补办。 在办理补办时,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等相关的证件,然后向婚姻登记机关详细地说明情况,并提出补办的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的档案进行核查,要是确实存在离婚登记的记录,并且信息也是相符的,就会为当事人补办离婚协议书。 假如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并不在外地,那么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等方式来咨询该机关补办的具体流程以及要求,然后按照其指引去办理补办手续。 总之,补办离婚协议书可以通过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来进行,而具体的事宜则需要根据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来办理。 这样一来,即使离婚协议书丢失了,也能够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补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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