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可以处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采取保证金或其他保证方式对被告人采取的扣留其人身自由、但并不羁押,等待法院审判的强制措施,称为“取保候审”。
在此期间,案件并不意味着已经终结,案件仍在由公安、检察或者人民法院进行侦查、起诉或者审判。 在一般的情况下,已被宣布采取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应该严格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例如,除非经过执行机构许可,否则不能擅自离开所在市区、县; 倘若他们的住所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话,必须在二十四个小时内上报给执行机构等。 然而,若在取保候审期内,被告人触犯了上述规定或者我们发现了新的犯罪行为以及证据,有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的待遇,取而代之的则是更加严厉的实施工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