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羁押期间内,当事人仍可提出申请以获取取保候审许可。
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的一项强制措施,拥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在被羁押的期间内,无论是犯罪嫌疑人抑或被告人,亦或是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均享有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则需全面权衡案件的性质、情节及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例如,若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又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再者,当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处理完毕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此时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申请有较高的可能性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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