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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的取保谁批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执行刑事拘留的过程中,若被拘留者符合相应法律规定的条件,便可申请取保候审,该申请通常需得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奏效。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公安机关有权对以下各类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审:首先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其次是有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期,如实行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威胁的,再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威胁的,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然而,人民检察院对于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原则上是不予取保候审的。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时,应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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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1:31:03